学分互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2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学分互认,指实行学分制管理的不同高等院校之间,互相认可学生跨校所修的学分,一般限于选修课。

例如,学生甲在A校,每年需修满10学分的选修课,如果A校和B校实行了“学分互认”,那么学生甲可以在A校修4分,B校修6分,这样A校就认可了学生甲已完成当年的选修课学分任务。

学分互认,也可称之为“校内专升本”一般有两种形式:1+3或者2+2 的模式。在现有的教育政策下,学分互认文凭仅在各省内有效,如要考研的话,只可以报考本省内的高校。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