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新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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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乃新,男,汉族,(1946-),浙江绍兴(诸暨)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杨紫烜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学习工作经历

1965年8月至1979年8月,云南机床附件厂,职工。

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湘潭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1982年7月至今在湘潭大学从教。

其中:1983年9月至1984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同时,连续两期在中央政法干校法学师资班进修结业。

1984年起从事律师实务,经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后至今为执业律师。

1985年7起为讲师、法律系第三教研室副主任。

1992年由湖南省编委、湖南省司法厅任命为湖南省莲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为湖南省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3年7月为副教授,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

1996年9月起为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系主任。

1999年9月起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经济法系主任。

2002年5月起至今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经济法学科组主任。

2005年1月起任教授。

2005年8月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年7月获博士生导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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