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猿同祖论
英文:man and ape have common ancestry
释文:人类起源的基本论点之一。人在生物界的地位长期没有深入论述。直到18世纪C.von林奈在进行动物分类时,把人和猿、猴归入一类,称为灵长目。到半个世纪以后,即19世纪中叶,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C.Darwin)发表《物种起源》一书,指出生物经过生存斗争、自然选择,由低级向高级逐渐非洲南方古猿(上);智人(下)的骨盆比较发展变化才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生物世界,并在该书的末尾部分暗示人类是由动物起源的。文章发表后遭到教会的猛烈攻击。赫胥黎(T.H.Huxley)积极地支持这一观点,1863年发表的《人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提出人类是和猿类由同一祖先分化而来的,也即人猿同祖论。以后达尔文在1871年又发表了《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指出了人类也是进化产物,通过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从古猿进化而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