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4—1965.5.20)陕西省米脂县人。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二九年转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五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共青团横山县委书记,陕北绥德红军游击支队政治委员,红二十八军第一团政治委员。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雁北支队营政治教导员,支队政治委员,绥德保安第四团政治委员,绥中地委书记兼绥蒙军区骑兵旅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驻集宁小组代表,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绥蒙骑兵旅政治委员,陇东军分区政治委员,甘肃军区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甘肃军区副政治委员,1956年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院政治委员,装甲兵工程学院政治委员,为培养军事人才付出了心血。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王再兴 1936年2月生。总工程师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业绩:1961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自愿参加边疆建设,来到新疆水泥厂工作。1978年作为总负责人与二位同志设计出国内第一条配套完整的烧煤窑外分解线,1989年底,新疆水泥厂工程列入“七·五重点项目”批准开工,带病工作,任指挥长兼总工程师程师。在施工中与参建单位有效协作,使整个工程比国内同期建设同规模数家水泥厂节资0.5—1.5亿元。塑建了“新疆铁人精神”,受到上级通报嘉奖。本人曾获“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政府特殊津贴”。成功经验:要干一番事业,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也要靠自身执著追求,勤奋工作,无私的奉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