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巴”节,是瑶族人民的传统佳节,每节农历三月初三举行。 流行于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
农历二月初三前,各村寨的瑶族人民便忙碌起来,商定节日活动的内容,然后各村分头准备。上山狩猎的村寨,负责修理枪支、冲火药、做弓弩等。下河捕鱼的村寨准备渔网、鱼叉等器物。节日这天凌晨,负责上山狩猎的和下河捕鱼的人们便带着火枪、弓弩、渔具、食物等,分头行动。老年人和妇女则在家中杀鸡宰鸭,染制各种糯米饭,舂粑粑,准备酒菜。上山、下河获得的野物、鱼虾,拿回来分配时,人人有份。要是获不到野物,就会被人们取笑。尤其是“门胞”(小伙子)要被“门煞”(姑娘)所轻视,因此上山狩猎的“门胞”总是不辞艰险,千方百计地捕获野物。傍晚,人们回到寨中,互相串门,互相祝贺,取出香甜的米酒,喷香的糯米饭,配着当天的劳动成果,美美地饱餐一顿。但或多或少要留下一部分,挂在火炉边上,烤成野味干巴,用以招待最亲近的人。晚上,青年男女还围在火炉边,唱起动人的瑶歌,跳起欢快的铜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