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楠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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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1933年5月出生,江苏丹阳人。1955年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1961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副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当选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要社会兼职:现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等;曾任全国海洋资源研究开发保护专家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曾在《新建设》、《中国国际法年刊》、《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40余篇。主要代表作:《国际海洋法》、《发展中国家与人权》。《关于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等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刘楠来教授早期从事国家和法的历史研究,70年代中,转攻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是国际法学科带头人。

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室主任,图书馆馆长,全国海洋资源研究开发保护专家组成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主持"关于我国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关于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

已培养7名硕士生和3名博士研究生。

独著和主编《国际海洋法》、《国际法》、《发展中国家与人权》、《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HumanRights:ChineseandDutchPerspective")、《国际刑法问题研究》等专著和论文集,合作翻译《国家和法的理论》、《现代国际海洋法》和《国际私法》等。

在国内外发表《1945年法国宪法的准备和通过》、《略论卢梭的国家学说》、《国际新秩序与人权》、《保留在批准和实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的作用》等数十篇论文。

合作进行的《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和主持的"关于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分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和98年度优秀对策研究成果奖。

先后去过罗马尼亚、加拿大、美国、荷兰、挪威、印度、新加坡、日本、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会议和进行学术访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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