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档案馆成立于1991年,并相继建立了博物馆,是一个集档案馆、陈列馆于一体的学校档案管理部门。馆内设监督指导部、档案整理部、技术服务部、档案利用部和编研开发部。现有职工14人,其中副研究馆员(副研究员)4人,馆员7人,兼职档案员46人。馆舍总面积2526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面积798平方米。拥有计算机等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多种仪器设备。现有馆藏档案1个全宗共23721卷(盒),案卷排架长度1136余米。资料893卷(盒),照片5118张(92册),录像带68盘,光盘38盘。
博物馆建于2006年,原名陈列馆,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对外开馆,馆舍面积1000余平方米,共设有六个展厅,分别为字画展厅、玉器展厅、铜器展厅、古钱币展厅、陶瓷展厅和综合展厅,分别展出反映湖大几十年发展历程和取得光辉成就的珍贵文物、名人字画、古钱币等。
湖北大学档案馆先后二次荣获省档案局、省人事厅授予的“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省教育厅、省档案局授予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人事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委、省科协授予的“湖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的“全省档案工作优质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以及省档案局授予的“湖北企业、科技事业档案工作百强单位”称号。1997年10月,学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获得国家二级认定。2001年元月,学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获得国家一级认定。2004年3月在湖北省企业、科技事业档案管理行列中首家申领到档案工作规范管理AAA级证书。
湖北大学档案馆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档案工作为促进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紧贴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在学校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得到了同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管理体制健全合理。学校确立了档案馆为学校直属的综合档案资料管理机构,实行了对学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有效地发挥了对校内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为了加强档案工作,学校由一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成立了档案工作委员会。档案管理严谨规范。为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档案管理过程按制度办事,按规范操作,按目标到位。档案管理方式也有了实质性的改善,微机辅助管理已成为学校档案工作主要管理方式,大大地提高了管理质量、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
开发利用积极主动。档案馆坚持了紧紧围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社会这一学校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永恒主题,十分重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到了为领导科学决策,为教学科研及其他各项工作和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1991年至2006年12月底止累计提供档案利用达48225卷次。编研和参与编研出《湖北大学校史》、《湖北大学组织史》、《湖北大学大事记》、《本科生优秀论文目录》、《湖北大学党建工作资料选编》等多种资料。
法制建设常抓不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是顺利开展档案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在学习、宣传、执行《档案法》及《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方面,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