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堂 1934年12月生,1955年合肥师范学校毕为,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1995年退休。从事小学教育已有40个春秋并长期担任学校领导工作。他一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思想端正,特别在改革大潮中,大胆进行各项教改试验,均取得突出成绩。王浩堂同志的办学经验多次在省、市有关会上进行交流;在省内反响较大。在全国、省、市各级各类报刊发表教改文章100多篇。学校被多次评为“文明学校”“文明单位’”。他担任校长的安庆路二小先后被评为“全国红领巾助残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双学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双有活动先进集体”、“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学校”。由于他在教改中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优秀校领导、省先进体育工作者、省电化教育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教师,安微省小学特级教师。他撰写的论文有:《办学科特色的学校》刊登在北京科普出版社出版的《治校百家言》;《语文教学应合理使用电视录相》《创造良好环境,加速青年教师成才》《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与思放》刊登在《安徽教育》上,其中《创造良好环境加速青年教师成才》一文被选载《中国教育文库》,《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与思放》一文选刊《中国基础教育论文大典》和《中国教育管理概览》上。他的个人简历和业绩分别收入:《中国当代教育名人大辞典》《中国当代教育教研成果大典》一、二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教科所、中国青少年年鉴联合编纂)、《开放的中国》并在《第三产业报》上以“教坛之星”栏目刊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