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5年1月1日制定、1996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规定: 不满两周岁的婴儿乘机按成人票价的l0%购买婴儿票;已满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提供座位。购买儿童票时,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件,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民航局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儿童票作为一种特殊票,不受淡季、旺季、航班、航线的影响,不需要缴纳机场建设费。不过原来照顾儿童的优惠政策,随着国内航空市场的巨变,已经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儿童机票政策改革根据1985年1月1日制定、1996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对“成人票价”没有明确的定义。不少旅客认为,“成人票价”的定义应该是指实际销售的成人机票价格。因此,儿童机票应该在实际销售成人机票价格的基础上再打对折。不过民航部门的看法均认为,“成人票价”的定义是标准舱的全额票价。由此机票销售中就会经常出现儿童机票比成人机票贵的怪现象,为此旅客投诉不断。
2009年9月1日航空公司打破儿童票不随行就市的陈规,允许儿童购买成人打折机票,同时按规定免收儿童旅客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按照成人旅客的50%收取。由于国内航线多舱位票价政策的普遍实施,某些子舱位票价水平低于现行儿童票价,改革儿童票政策是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