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美瑜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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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石美瑜出席八·一三淞沪战役纪念活动

(1908-1992)国民党少将法庭庭长、法官。福建林森人。福建法政专门学校及政治大学毕业。后到南京受训,参加司法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有“福建才子”美誉。24岁那年,任上海法院法官,不久调升上海高院法官,抗战时期,日军入侵上海,命其执掌伪法庭庭长不从,潜逃至安徽。后在上海法学院、法政学院等学校教授法学。抗战胜利后,受命主审汉奸陈公博、缪斌等案,表现杰出,获擢升为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少将庭长,担任重要日军战犯谷寿夫、酒井隆等案的审判工作以及侦讯间谍川岛芳子并将其口供提供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为战犯土肥原贤二之定罪要证,因调查证据详尽,享誉中外。有关南京大屠杀一案,所主持的军事法庭实地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1000以上幸存者的口述纪录,国际友人的作证等等,确定日军在南京一地屠杀了近30万非武装的中国人。1949年去台湾。退职专任法律人。1992年逝世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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