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有关流域综合规划,并负责实施监督。
(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调度我市大中型水利工程运行。
(四)负责主要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市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对全市水工程建设进行项目管理。
(五)负责全市水行政管理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
(七)根据《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制》原则,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水文、水利科技、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对外经济合作和水利施工队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