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信息书 名: 新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上下)(NewTaxationPolicyANDACCOUNTINGPRACTICE)
作者:韩耀星
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
ISBN: 9787509204009
开本: 16
定价: 160.00 元
内容简介为满足广大税务工作者、税务中介机构和企业财会人员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最新财税政策和制度变化的需要,《新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编者们组织税收、财会专家对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和财会实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潜心梳理,按税种分门别类进行讲解,汇集成书。《新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全面地对现行16个税种涉及的政策及会计实务问题进行了分析整理。《新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分上下两册,每一个税种中,凡有税收政策法规依据的,均以文件颁布级别文号予以注明,以便检索、查阅;同时对一些税收疑难问题,以例题的形式予以解答。并将税收法规政策的运用与典型案例有机结合,既详细解答了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又较好地回答了财会实践提出的问题,有助于读者学以致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编辑推荐依据最新税收政策编写
内容涵盖16个主要税种
企业财会人员必备工具
目录第一部分流转税
第一章增值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纳税人的认定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税率和征收率
第五节销项税额
第六节进项税额
第七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八节纳税地点
第九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时限
第十节增值税管理与发票
第十一节出口退税
第十二节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三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章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目、税率
第五节纳税环节
第六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七节纳税地点
第八节税收优惠
第九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章营业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税目、税率
第四节纳税地点
第五节营业额
第六节外商投资企业政策
第七节税额计算
第八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九节减免税和起征点
第十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部分资源、财产税
第四章资源税
第一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额
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纳税地点和期限
第七节征税、减税、免税规定
第八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章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定额税率和土地等级
第五节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征税、免税规定
第七节会计处理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章房产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房产税的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纳税期限
第七节纳税地点
第八节免税规定
第九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第三部分所得税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税前扣除
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第五节企业清算所得
第六节资产税务处理
第七节税率
第八节税收优惠
第九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十节源泉扣缴
第十一节特别纳税调整
第十二节纳税地点
第十三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税率
第三节工资薪金所得¨
第四节劳务报酬所得
第五节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六节稿酬所得
第七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八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九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第十节财产租赁所得
第十一节财产转让所得
第十二节偶然所得
第十三节其他所得
第十四节免税、减税与抵免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部分目的、行为税
第九章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一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纳税地点
第七节征税、免税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十章耕地占用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三节应纳税额
第四节减、免税规定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土地增值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纳税程序
第七节缴纳期限和纳税地点
第八节征税、免税规定
第九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车船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适用税额
第四节缴纳期限
第五节纳税地点
第六节税额计算
第七节征税、减税、免税规定
第八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印花税
第一节印花税的概念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计税依据l
第五节税目和税率
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七节印花税的缴纳方式
第八节印花税纳税地点I
第九节征税、免税具体规定
第十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章契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收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纳税期限
第七节征、免税规定
第八节会计处理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章车辆购置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适用税率、纳税环节
第四节计税依据
第五节申报、缴纳期限与地点
第六节征、免税规定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六章烟叶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税率
第四节应纳税额
第五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参考文献
……
文摘对上述转制科研院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期限,不论是从转制之日起计算,还是从转制注册之日起计算,均据实计算到期满为止。
(2)转制科研机构要将上述免税收入主要用于研发条件建设和解决历史问题。
(3)地方转制科研机构可参照执行上述优惠政策。参照执行的转制科研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55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政策是如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839号指出,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做好房产税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十四条关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2)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坐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具体报送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3)税务机关要加强房产税的税源管理,摸清纳税人房屋的使用状况,并设立房产税税源管理台账。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房产税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房产税的申报、纳税、免税情况,加强税源管理。
(4)税务机关应对报告大修的房屋加强跟踪管理和检查,如发现虚假情况,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应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告知房产税的纳税人。
(6)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56天然林保护工程实企业和单位房产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37号文件指出,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对部分地区的重点国有林区实行了木材禁伐、限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