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海涂围垦管理局,是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海涂围垦、治理上虞海岸和曹娥江口江道、负责海涂防汛防潮防台及抢险保丘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海涂围垦和开发利用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杭州湾海岸上虞段和曹娥江出口江道的治理,做好海涂防汛、防潮、防台及抢险保丘工作。
3、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海涂资源综合开发计划,不断提高海涂的经济效益。
4、搞好下属单位的管理、协调、服务,组织围涂和抢险工程建设管理、石材、物资供应。
5、积极发展效益农业,搞好海涂农业生产的农技信息推广和产、供、销等项服务。
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