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主要职责(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指导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法规处、统计评价处、业绩考核处、资本经营预算处、企业分配处、产权管理局、企业改革重组处、企业发展规划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宣传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群众工作处(党委群众工作部)、人事教育处、国资委纪委、直属机关党委、监事会第一办事处、监事会第二办事处、监事会第三办事处、监事会第四办事处、监事会第五办事处、监事会第六办事处、监事会第七办事处、监事会第八办事处、监事会第九办事处、监事会第十办事处。
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国资委信息中心、安徽省经工建筑总公司、安省产权交易中心。
省属骨干企业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长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徽省华强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安徽裕安实业总公司、深圳安徽实业总公司、安徽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