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s)又称特殊的普通合伙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指事务所的合伙人只需承担有限责任。无过失的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的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以自己在事务所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除非该合伙人参与了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