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用仪(一八二六——一九○○年),字吉甫,别字 云或小云,浙江海盐人。咸丰九年(一八九五年)顺天乡试举人。同治初年(一八六二年),充军机章京。次年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累迁鸿胪寺少卿、大理寺卿,擢工部右侍郎。旋充总理衙门大臣,历兵部、刑部、吏部侍郎。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年)七月命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时日本在朝鲜大举挑衅,在对日问题上,徐用仪是主和派。每当主战派翁同龢等主战时,徐用仪等则以“未可轻敌”为借口,反对认真备战。九月间,平壤失守和黄海战败,徐用仪和孙毓汶更加急切求和,于十月六日拜见总税务司赫德,请求各国调停,“自下午四点钟谈到六点钟。他们两个几乎痛哭流涕,愿意听受任何好的建议,答应以后办这样办那样。”
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初,当清政府派赴日本求和代表张荫桓等被拒,二月五日,徐用仪与孙毓汶去见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请求斡旋。次日,清廷以“使臣被逐,势难迁就,竟撤使回国,免得挫辱”。徐用仪与孙毓汶二人则“嗫懦委婉,谓宜留此线路,不可决绝。”二月十三日,清廷命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赴日谈判。二十二日,光绪帝在乾清宫召见李鸿章,军机诸大臣均在座,谈到日本欲割地时,翁同龢坚决反对,徐用仪等却认为不割地,“便不能开办”。李鸿章建议请英、俄出力,徐用仪等虽“以为办不到”,事后却又去访田贝,请求要领。李鸿章到日本谈判时,徐用仪仍常赴各国使馆“商酌”议和事。四月十七日,李鸿章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后,二十二日徐用仪、孙毓汶将条约送交光绪帝,“逼上批准”,光绪“不允”。同日,徐用仪往俄国使馆拜见喀西尼,询问俄廷对签约态度。喀西尼主张“请缓批准约章”。五月二日,喀西尼再致书徐用仪,让徐“阻用宝批准”。徐用仪不睬。且与奕欣、奕 、孙毓汶联合请光绪批准。
光绪无奈,次日在《马关条约》上用宝。翁同龢提出换约展期建议,徐用仪与孙毓汶“坚不可,至于攮袂”。
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戊戌政变后,徐复值总署。明年,迁都察院左都御史,擢兵部尚书。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在京津一带抗击八国联军,徐用仪却称义和团“皆匪徒,纵之不利,且启外衅”,主张严禁。并赴各国使馆请求援兵,被目为私通洋人。八月十一日与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同弃市。宣统元年(一九○九年)追谥忠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