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海,男,1966年2月出生,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上1985年到市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市院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反贪局工作。期间,经办了一系列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成功公诉了江西“打黑”第一案、铅山“祝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铅山县委书记涂福生受贿案等案件,主办查处了原德兴市委书记吴祖国受贿案,原市交通局局长陈洪源受贿、挪用公款案,原玉山县副县长陈建国受贿案原上饶电厂厂长李桂芳受贿案等十余起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办案时,他不逞威风、耍特权、注重理性思考、讲究智慧技巧,善于亲情感化。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市院先进工作者或办案积极分子。2005年被评为全省“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公诉人”和被省检察院嘉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