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政体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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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政体

君主制国家

英译:constitutional monarchy

意义:君主立宪政体是指君主不再享有专制政体下的无限权利,其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限制的政体。其中二元君主立宪制政体下君主的权力受的限制极少,议会君主立宪制所受的限制较大。

英国是采用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就是君主作为国家元首,但他(她)的权力要受宪法的限制。英国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和贵族妥协的产物。

1640年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把国王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建立了共和国,后来又经历了克伦威尔军事独裁统治、司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和1688年的光荣革命,英国革命最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的妥协而结束,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在这个过程中充满着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斗争和妥协,通过斗争和妥协又制定了一些宪法性文件,确立了只有法院具有审判和提审权的制度。1688年光荣革命后,为扩大议会权力,限制王权,议会于1689年制定了"权力法案",1701年王位继承法的制定又进一步扩大议会权力,限制了王权。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力量的强大,还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英国大量的惯例,如国王的权力和法律地位;英国内阁的建立和职权;内阁与议会的关系;首相的地位等,这些惯例使英国议会内阁制得以建立和完善,从而使君主立宪制最后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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