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民政局】莒南县民政局(科)于1941年1月1日由莒南县抗日人民政府设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是“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一项社会行政工作。县民政局主要职责: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定莒南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贫困户扶持;3、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优抚医疗服务工作;4、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及中国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管理工作;5、主管社会福利企业生产和老年福利事业的管理及全县老龄工作;6、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7、承办行政区划、地名和勘界工作,社团、非民办企业的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8、主管婚姻、收养登记工作;9、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10、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及寄养工作;11、主管民政事业财务管理及民政信访工作,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12、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村(居)等基层民政工作;13、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005年后莒南县民政局行政定编22人,下设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科、民政政权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和计划财务科共8个科室;县民政局设局党组和局属五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8人,人员编制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