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流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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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流芳(1557-1628),字若瓒。明代博罗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任江西吉水知县,下令百姓自行缴纳赋税,不增加额外负担也不处罚一人,因而百姓自觉,无人偷税漏税。文江堤毁,捐资修筑,百姓免受劳役之苦。万历二十三年(1595),升松江同知。负责督运粮食时得运费二千,全部支付给解押官兵。后起补宁国丞,清除一切浪费及盗窃,每年节约开支二万余。万历三十一年(1603),调升南京户部员外郎。万历三十三年(1605),出守徐州,遇大水饥荒,开仓赈济民众,救活无数。万历三十七年(1609),调任广西按察副使,时天峨的少数民族蚕侵边界,下令查办为首者,逼使其前来谢罪并归还侵地。万历四十年(1612),进布政司参政,治理苍梧6年,文武将吏不敢向他贿赂,连一筐水果小礼也不敢送给他。后因粤西台使以私怨蓄意吹毛求疵,无理指责,流芳终于辞官归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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