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彪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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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三o五年至三七七年]字叔武,琅邪临沂人,王导之侄。生于晋惠帝永兴二年,卒于孝武帝太元二年,年七十三岁。年二十时,须鬓皓白,人谓之王白须。初除佐著作郎,东海王文学。武陵王睎以为司马。累迁御史中丞,侍中廷尉。桓温下武昌,殷浩欲告退,彪之止之。温果不进。简文帝时为仆射。是时,温将废海西公,(即帝弈)彪之知温不臣之迹已着,理不可喻,乃命定仪制,神采亦然。简文帝卒,群臣疑惶,谓当须温处分。彪之正色道:“君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朝议乃定。孝武帝即位,迁尚书令。卒,赠光禄大夫,谥曰简。彪之著有文集二十卷,《隋书》、《唐书经籍志》传于世。

王彪之与桓温:《晋书-王彪之传》摘录:复转尚书仆射。时豫州刺史谢奕卒,简文遽使彪之举可以代奕者。对曰:“当今时贤,备简高监。”简文曰:“人有举桓云者,君谓如何?”彪之曰:“云不必非才,然温居上流,割天下之半。其弟复处西籓,兵权尽出一门,亦非深根固蒂之宜也。人才非可豫量,但当令不与殿下作异者耳。”简文颔曰:“君言是也。”

后以彪之为镇军将军、会稽内史,加散骑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桓温下镇姑孰,威势震主,四方修敬,皆遣上佐纲纪。彪之独曰:“大司马诚为富贵,朝廷既有宰相,动静之宜自当谘禀。修敬若遣纲纪,致贡天子复何以过之!”竟不遣。温以山阴县折布米不时毕,郡不弹纠,上免彪之。彪之去郡,郡见罪谪未上州台者,皆原散之。温复以为罪,乃槛收下吏。会赦,免,左降谪为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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