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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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案又称“台湾大众幸福党”事件。该案中的陈泉福、林树枞、黄英武等3人,曾参与颜尹谟等人组织的“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的活动,同时又在宜兰罗东从事“台湾大众幸福党”的活动。因此,该案系受“林水泉、颜尹谟事件”牵连而发的又一起“台独”案件。1967年12月,台湾当局于宜兰罗东逮捕陈泉福等人。审判结果,黄恒心被判刑12年6个月;陈泉福、林树枞、廖正雄、黄英武各判刑12年;余正男被判刑10年6个月;林德川、刘炳煌、柯耀光各判刑10年;黄正雄、黄茂男各判刑6年。被捕者还有简金木、黄桢义、陈启智、于盛世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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