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为配合县农村信用社工资代发系统网络升级,实现工资存折全省通存通兑,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供人员和乡镇教师工资存折重新核实换发,为做好这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工资存折换发范围
由银行统一代发工资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供人员和乡镇教师。
二、工资存折换发程序
1、在工资存折换发前,财政部门根据原发放工资底册,编制换发工资存折汇总表,列出工资存折换发清单。
2、代发银行收到财政部门拔付的工资款项后,按财政部门工资发放汇总清单中实发工资数额将工资分解到个人新工资账户,并根据其所列代扣款项分别将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划入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
3、严把领取工资存折关。县财政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换发新存折。在存折换发过程中,实行“三对照”制度,即身份证、工资花名册和本人“三对照”,严禁他人代领。领取存折时需带由本人填写的个人结算账户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工资底册上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财政局领取。县直单位领取存折后的工资底册,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乡镇学校教师工资底册需中心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工资存折换发后,如查出有违规领取工资和补助的,除追缴非法所得外,将停拨该单位公用经费或事业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资日常管理
工资日常管理采用动态管理。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包括自然减员)、正常工资变动、各种津贴及离退休费的变化,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门,县财政局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批文,在工资管理档案和当月工资表中予以调整。
1、增人增资。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编制和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办理增人增资审批手续,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者必须出具干部任免通知书,然后到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办理工资手续。
2、减人减资。单位在职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离)休年龄的,要及时报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手续,然后到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办理调整事宜。调出人员和其他减员单位应持县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批文到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办理个人工资销户手续。
3、正常工资变动。财政供给人员正常工资变动,单位应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报县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经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核准,调整个人工资账户中的有关项目。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晋升职务工资时,须附县人事劳动或组织等部门的批文,否则不予办理增资手续。
4、正常增加离退休费时,经县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审批后,报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调整个人工资账户的有关项目。
5、对代发过程中新死亡人员,由单位写出申请,县人事劳动局审批后,交县财政局核减人员。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在校就读的学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书面证明;
(3)凡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必须携带家庭户口薄和遗属人员审批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遗补人员中,终生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四、奖惩办法
为搞好此次换发工资存折工作,坚决核减那些不应享受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一)公示
换发工资存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张榜公示七天。
(二)举报
1、举报内容
已在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新单位已发放工资,仍在原单位继续领取工资者;
人员死亡后,继续冒领死者工资者;
在县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多头领取工资者;
在校学生通过各种途径领取工资者(在职人员脱产学习者除外);
按规定应取消享受遗属补助资格,仍在或超过时间领取遗属补助者;
按规定应取消优抚补助资格,仍在或超过时间领取优抚补助者;
开除公职,停职停薪,仍在单位领取工资者;
违反调整工资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工资标准;
离岗、停薪留职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者。
2、举报方式
来信或来人举报:县财政局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6515628 6516503
(三)奖励
新工资存折换发后,经群众举报,查证举报内容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为其严格保密。
(四)处罚
对单位不及时向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提供减员情况,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县财政局从单位公用经费或事业费中扣除相应款额,并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宝纪[2003]12号文件之有关条款对有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附:宝丰县财政全供人员工资存折换发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宝丰县财政全供人员工资存折换发工作
办公室人员分组名单
主 任:刘怀振
副主任:李廷友
成 员:薛盘根 王亚民 张英杰 何丽娜 陈留文
文晓真 张红伟 杨国奇 姚俊乾 曲 坡
黄俊伟 李跃伟
1、第一组(分包张八桥镇、政府办、民政局、广电局、科技局、文明办、财政局、会计局、军转干、残联)
组 长:李廷友
成 员:付建洋 黎亚丽
2、第二组(分包闹店镇、人大、土地局、一高、人事局、劳动就业局、医保中心、养老保险中心)
组 长:薛盘根
成 员:王军民 赵怀勋
3、第三组(分包石桥镇、政协、农机局、林业局、农办、水利局、农业区划委员会)
组 长:王亚民
成 员:常干挺 刘丰申
4、第四组(分包城关镇、县委办、政法委、机关事务办公室、信访局、商务局、二高、育英幼儿园、育才幼儿园)
组 长:张英杰
成 员:阮晓葵 沈子茗
5、第五组(分包赵庄乡、组织部、纪检委、宣传部、统战部、县直工委、团委、妇联、统计局、老干部局、文联、侨联、法制办)
组 长:何丽娜
成 员: 黄克阳 李英贤
6、第六组(分包商酒务镇、职高、一中、文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军供站、函授站、民宗局)
组 长:陈留文
成 员:王淑萍 李继兴
7、第七组(分包前营乡、计生委、卫生局、教委机关、二中、工商联、教育督导室)
组 长:文晓真
成 员:王玉硕 张国谦
8、第八组(分包肖旗乡、公安局、轻工业局、城市执法局、市政管理处、绿化处)
组 长:张红伟
成 员:史建功 付朝辉
9、第九组(分包大营镇、检察院、法院、农税局、烟办、审计局、国资经营中心、物价局、韩庄学校)
组 长:杨国奇
副组长:黄俊伟
成 员:李国俊 王伟斌
10、第十组(分包李庄乡、体育局、农业局、畜牧局、党史委、县委党校、史志办、档案局、司法局、爱卫会、环卫处、二中分校)
组 长:姚俊乾
成 员: 贾现生 何会娜
11、第十一组(分包杨庄镇、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铁路办、第二实验小学、行政审批中心、实验幼儿园、实验中学)
组 长:曲 坡
成 员:赵琳琳 张中献
12、第十二组(分包周庄镇、安监局、发改委、交警队、农科站、林科所、科协)
组 长:李跃伟
成 员:孙志刚 李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