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椿年【1866?---1942】,字剑秋、春木,号坡邻,晚署坡邻老人,室名覃揅【研】斋,江苏常州【武进】人。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二十四年【1898】戊戌科二甲55名进士【榜名赵春年】。历任江西抚署文案,候补知府,度支部币制局提调、盐政处咨议、资政院议员,京师自来公司监督。辛亥革命后,历任北京政府工商部参事,财政部次长,税务处会办。1921年任审计院副院长,次年去职。后任北京考古学院金石研究会研究员。1928年辞职归里,整理著述。工诗文,善书法,著有《覃揅斋诗存》《覃揅斋石鼓十种考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