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期以后,在德国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已经是大势所趋。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历史法学派内部出现了日耳曼法学派,他们认为日耳曼习惯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但后来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没有采用日耳曼法学派的观点,因而在这场争论中败给了潘德克顿法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