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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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

英国为了减轻芦汉铁路的重要性,并阻挡俄、法插足长江流域,急于揽到关内外铁路的借款权,以便向北扩展势力。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二十五日,关内外铁路会办胡燏棻与英国中英公司在北京签订了《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总额二百三十万英镑,年息五厘,九扣实付,四十五年还清;该款用于修筑奉天(今辽宁沈阳)中后所至新民屯(今辽宁新民)铁路及营口支线;备还津渝、津芦铁路欠款;以北京至山海关铁路财产、收和新筑铁路收入作担保;铁路总工程师由英国人担任;中国保证合同内所指铁路永不让与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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