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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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生:公开选拔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简称为公选生。

这一举措是国家各部门在总结经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壮大基层人才队伍,促进经济发展,更是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而决定开展的公开选拔考试。

一、选拔对象:一般为具有招考地户口的生源。

二、选报程序: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则有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发布招考公告。由市级人事局统一发布《招考简章》,市、县两级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并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知道办寄送《招考简章》。

2、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对象到所在区县市人事局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考试工作由市级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选计划数1:3以上的比例开考,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与公务员笔试考试内容一致。

4、体检。体检由区县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与公务员体检标准一致。

5、考核。考核与公务员考核一致。

6、确定选拔对象。拟录对象由区县市人事局在当地张榜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将毕业生档案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级人事局。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正式确定人员,由市级人事局向选拔对象发出报到通知。

三、使用与管理:被选拔对象,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乡镇政府、村委会、乡村中小学、乡村医院、乡镇企业或其他岗位工作。通过两至三年锻炼,经考核合格者录用为公务员,充实到乡镇机关工作,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前录用为公务员,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考核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锻炼期间,选拔对象的档案、户口、工资由所在地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代理,享受当地行政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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