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大学是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文、理、工、经、管、艺术相结合的综合性的全日制民办高等院校,创办于1984年,是中
国改革开放后创办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二十四年来,以其鲜明的办学特色、明确的培养目标、雄厚的师资力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先后为社会培养了逾万名职业性应用型人才。多年办学实践证明东方大学的育人成果得到政府、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2008年北京东方大学正式入驻北京朝阳区新校区,原海淀亮甲店校区停用,学校在教育硬件设施方面大大增强,新校区占地200余亩位于北京城市总规划中的“两轴—两带”的重点发展带。北临首都图书馆,南距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仅两公里,八条公共交通线路途经该校,交通十分便利。校园环境优美、静谧,花园式庭院,四季常青;教学楼、办公楼、公寓楼、礼堂、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计算机中心、多功能厅、图书馆等硬件设施完善。学生食堂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医务室、超市、洗衣房、浴室、篮球场、足球场等设施齐全,为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目前,学校设有文法学院、艺术学院、航空旅游学院、高尔夫学院、商学院、物流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九个学院,设置30多个专业,现有本、专科学生2000多名。教学实力、毕业证书取证率居民办高校前列。 学校优越的地理位置,优美的校园环境,健全的党、团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严格精细的管理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构建了和谐的校园生活,为全国各地莘莘学子开辟了求知的殿堂、施展才华的沃土。全校师生将齐心协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共同铸造北京东方大学更加辉煌的明天。
北京东方大学荣誉:
●1984年,北京东方大学成立,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创办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
●200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综合评估认定我校为“北京市首批24所合格院校” 之一。
●2004年,北京市民政局、人事局、社团办授予我校“北京市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
●2005年,中央教科所教育与人力资源部评我校为“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
●2006、2007、2008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估合格院校。
●2006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综合评估认定我校为“北京市首批41所合格院校”之一。
●2009年,中国教育家协会权威推荐我校为“2009年度诚信教育机构”。
●2009,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政协报、腾讯网等多家权威媒体评定我校为“中国社会满意度十佳民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