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峰(1922—)四川省平昌县人。一九三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八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第三十三军宣传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直属政治处宣传员,三八六旅七七二团政治处青年干事、政治指导员,旅政治部组织干事、巡视员,营政治教导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四纵队十旅二十八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中原野战军第四纵队十旅二十八团政治委员,第二野战军十三军三十七师政治部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治委员,师政治委员,军副政治委员,军政治委员,成都军区副政治委员,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