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及细则必选项目1.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
(1)在200或400米环形跑道上进行。
(2)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为犯规。起跑后不分跑道。跑程中不得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不得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不得由他人带跑。
(3)考生跑完全程,按秒表记录的分、秒记录成绩,不足一秒不计取。
(4)考生以15人左右编为一组,每个考生一次考试机会。自选项目2.篮球往返运球
(1)场地器材
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每排设置两根,各排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3米,共设5排;每排的两根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1米,距同侧边线3米。
测试器材包括秒表、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不低于1.2米)、篮球(符合国家标准)。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场地设置示意图(“┄”为运球路线)
(2)测试方法
受试者在起(终)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方可停表,计时结束。每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3)注意事项
①运球过程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表。
②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身体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
③受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再增加一次测试机会。
3.掷实心球
(1)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进行。投掷区宽度4米,长度不少于20米。实心球重量为2000克。
(2)考生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站立于投掷线后,双手持球至头上方稍后仰,采用原地的方式将球向前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或任一脚)可向前迈一步。
(3)投掷过程中,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均为犯规。
(4)成绩判定是以实心球落地痕迹的后沿至投掷线的后沿成垂直丈量,不足1厘米不予计算。
(5)考生可试掷三次,计取最好成绩。三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增加一次试掷机会。
4.单杠引体向上
(1)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
(2)两臂向上引体至下腭越过横杠上缘,后恢复直臂悬垂为完成一次,否则不计次数。
(3)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为考试结束。以中间连续完成的引体次数计取成绩。
(4)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5.一分钟仰卧起坐
(1)身体仰卧在垫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双脚放置垫上,两腿屈膝(两膝稍分开),大小腿呈直角。另一人双手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双肘触及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贴于头后的两手背必须触垫。
(2)仰卧起坐过程中,紧贴头后的手背未触垫、臀部离垫或双肘未触及两膝属犯规动作,不计次数。
(3)以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计取成绩。
(4)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不同地区考试项目1.北京市中考体育项目:2010年的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进行三个项目的考试,包括两项必考项目和一项限选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和篮球绕标志物20米往返运球,限选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或投掷实心球;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和篮球绕标志物20米往返运球,限选项目为仰卧起坐或投掷实心球。考生可以从限选项目中选择一项。现场体育考试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3个项目共计30分。
2.沈阳市中考体育项目:男生: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考生须知(北京)
(一)参加体育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但鞋底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钉。
(二)参加体育考试,考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试后应做好整理活动。
(三)考生要认真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尊重并服从引导员、考务员的指挥和判定。
(四)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立即向引导员提出,以便及时查询。
(五)女生经期及生病受伤的考生,应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并按区县考务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参加缓考。
(六)因伤病不能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在考试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免考申请表见附录3)。
(七)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生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考生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八)体育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三个项目都考完的考生,不能再申请参加缓考。
(九)考生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应通过学校向区县考务办公室反映;考生对考试中的舞弊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申述。
(十)现场体育考试考场为封闭考场,无专门证件、未经批准不能进入考场。
附录:1.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标准(男)
2.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标准(女)
3.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4.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男)
5.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女)
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标准(男)
1000米
(分/秒)
篮球障碍运球(秒)
引体向上(次)
掷实心球(米)
分数
3′38〞
10.4
12
11.5
10
3′42〞
11.9
11
10.3
9.5
3′46〞
13.2
10
9.4
9.0
3′54〞
14.3
9
8.6
8.5
4′02〞
15.8
8
7.7
8.0
4′10〞
16.4
7
7.4
7.5
4′15〞
17.4
6
6.9
7.0
4′25〞
18.3
5
6.5
6.5
4′35〞
20.8
4
5.3
6.0
4′40〞
21.2
3
5.1
5.5
4′45〞
21.6
5.0
5.0
4′50〞
22.2
4.8
4.5
4′55〞
22.9
2
4.6
4.0
5′00〞
23.5
4.4
3.5
5′05〞
24.1
4.2
3.0
5′10〞
25.0
3.9
2.5
5′15〞
25.8
1
3.6
2.0
5′20〞
26.8
3.3
1.5
5′25〞
27.4
3.0
1.0
5′30〞
28.0
2.7
0.5
注:掷实心球,采用正面双手掷实心球。
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标准(女)
800米
(分/秒)
篮球障碍运球(秒)
仰卧起坐
(次/分钟)
掷实心球(米)
分数
3′29〞
12.8
48
7.6
10
3′32〞
14.1
46
7.4
9.5
3′35〞
15.5
43
7.1
9.0
3′42〞
17.7
40
6.9
8.5
3′50〞
20.6
36
6.6
8.0
3′58〞
21.4
35
6.5
7.5
4′03〞
22.6
33
6.4
7.0
4′13〞
23.9
30
6.3
6.5
4′23〞
27.1
25
6.0
6.0
4′27〞
27.4
5.9
5.5
4′30〞
27.8
24
5.8
5.0
4′33〞
28.3
5.6
4.5
4′37〞
28.8
23
5.4
4.0
4′40〞
29.3
22
5.2
3.5
4′44〞
29.9
21
5.0
3.0
4′47〞
30.5
4.8
2.5
4′51〞
31.2
20
4.5
2.0
4′56〞
31.9
19
4.3
1.5
5′00〞
32.6
18
4.0
1.0
5′05〞
33.0
17
3.8
0.5
注:掷实心球,采用正面双手掷实心球。
二、考核对象
北京市初中学段的所有学生。2009年9月1日以后新入学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时间为: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初三年级下学期不再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其初二和初三年级各学期均须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其初三年级两个学期必须进行过程性考核。
三、成绩的组成
各学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生学习态度的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体育课的出勤率;另一部分是平时体育课学业水平成绩,主要考核体育课堂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两部分的考核成绩相加除以2,即为学生该学期的考核成绩。学生每学期的考核成绩必须如实保留,不能对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取舍。最后一学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确定后,累加各学期考核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分数为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
(一)2009年9月1日以后新入学的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如下:
初一年级
初二年级
初三年级
分数分布
上学期
(2分)
下学期
(2分)
上学期
(2分)
下学期
(2分)
上学期
(2分)
考核得分
A
B
C
D
E
最终得分
Z=A+B+C+D+E
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为5个学期过程性考核成绩之和。
(二)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用过渡性管理办法,其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如下:
初二年级
初三年级
分数分布
上学期
(2.5分)
下学期
(2.5分)
上学期
(2.5分)
下学期
(2.5分)
考核得分
C
D
E
F
最终得分
Z=C+D+E+F
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为4个学期过程性考核成绩之和。
(三)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用过渡性管理办法,其初三年级一年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即为最终过程性考核成绩。
初三年级
分数分布
上学期(5分)
下学期(5分)
考核得分
E
F
最终得分
Z=E+F
四、考核标准
目前处于不同年级的学生,每学期的过程性考核分值不一样,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出勤率的考核标准。
1.2009年9月1日新入学的学生
出勤率(X)
X≥98%
90%≤X<98%
80%≤X<90%
70%≤X<80%
X<70%
对应分值(Z)
2
1.5
1
0.5
0
2.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
出勤率(X)
X≥98%
90%≤X<98%
80%≤X<90%
70%≤X<80%
X<70%
对应分值(Z)
2.5
2
1.5
1
0
3.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
出勤率(X)
X≥98%
90%≤X<98%
80%≤X<90%
70%≤X<80%
X<70%
对应分值(Z)
5
4
3
2
0
在出勤率的记录过程中,除因公请假外,任何形式的缺课行为均视为缺勤。
(2)平时体育课学业水平考核标准。
平时体育课学业水平考核主要依据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中所教授的符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水平四)中规定的运动技能领域内容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每学期的考核内容不得少于4项,且所考的4项内容必须分别属于不同的运动项目,以保证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
体育课成绩的考核形式分为单元考核和学期考核。其基本要求是:
1.根据现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审定的配套教材、学年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以及单元教学内容,确定考核项目,在单元教学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必须在体育教研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参与评分的教师不得低于3人,以百分制记录学生的考核成绩,学生的考核得分为3位教师评分之和的平均数,小数点后的数字非“0”者,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
2.学期末根据已考核项目的成绩,评定学生的学期成绩及对应等级,并根据等级评定最终考核分数。具体办法为所考核项目得分之和的平均数即为学生考核的百分制成绩(小数点后的数字非“0”者,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根据百分制成绩确定评价等级,对应的等级分别为: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59分以下);对应的学期考核分数具体如下:
(1)2009年9月1日新入学的学生
等级(X)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对应分值(Z)
2
1.5
1
0
(2)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
等级(X)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对应分值(Z)
2.5
2
1.5
0
(3)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
等级(X)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对应分值(Z)
5
3.5
2
0
五、关于残疾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应当凭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过程性考核成绩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一)属重度(一级)残疾和中度(二级)残疾的学生,不要求参加体育锻炼,过程性考核直接计满分10分。
(二)轻度(三级)残疾者,学校不对其体育课成绩进行具体考核,但有义务根据这类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锻炼时间和内容(并有详细记录)。该类学生应保证参加每周3学时的体育锻炼,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满分10分;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超过30学时而不足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8分;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超过10学时而不足3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7分。未按要求参加体育锻炼或每学期参加锻炼时间平均不足1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按总分的60%(6分)记录。
(三)其他无残疾证书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学生均按因病免考免修体育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