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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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3. 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4. 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5. 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6. 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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