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宪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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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宪时(?—1628),字法侯 ,号存古,福建松溪县人,明万历三十二年(1640)甲辰进士,为万历、天启两朝名臣。先后任刑部湖广司主事,广司员外郎,陕西司朗中,江西布政使司参议提督学政,河南按察使,宁夏巡抚等。为官清廉,刚正不阿。著有《爰书》及《百将传》。

宪时祖籍浦城,为南宋理学家真德秀十五世孙,九世祖迁入松溪县祖墩乡坑口村定居。

宪时中进士,先后任刑部湖广司主事、广东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在陕西司任职时,一个宦官侄子田德,犯罪下狱,四处贿赂朝廷要员,亦托人送宪时千金,以求免罪,宪时严词拒绝,按律予以惩办。

宪时调任浙江省恤刑官,在审理案件中,深入研究量刑尺度,力倡用刑宜慎重不滥,写出论述恤刑专著《爰书》,在京都被推崇为恤刑的法典。后被朝廷提升为江西布政司参议提督学政,并被时人誉为“真宗师父”。不久父丧,守孝在家。服丧期满,补任杭严道。在杭州时他抑制地方豪强,整治游惰风,卓有成效。万历四十六年调离杭州,百姓在西湖吴山之麓建祠纪念他。后又调任江西粮道,革除粮政弊端,受到民众称道。任山东按司分巡霸州时,适边廷报警,附近州城震动,宪时一面训练士兵,加强防御,一面申请减免粮税以安定民心,使局势转危为安。万历四十七年,朝廷举行官吏考核,真宪时名列第三,皇帝在吏部赐宴嘉奖。天启四年(1624)晋升为河南按察使,皇帝召见,并赐廉宴。次年,宪时弹劾祸国殃民宦官魏忠贤,魏诬陷宪时为杨涟同党,矫传圣旨将他罢官。

崇祯二年(1629)朝廷又委任他为宁夏巡抚,但他已于崇贞元年八月去世。

真宪时在万历、天启两朝做官23年,政绩卓著。他学识渊博,注重阐述心学哲理,公余还将《文忠公全集》加注附跋重新刊行,著作有《爰书》及《百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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