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意义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成为发达国家长期拥有领先的核心战略竞争力和不竭的金融创新力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的保障。
作为现代经济核心产业的银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强、创新频繁、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业,需要对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进行必要的规范。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对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会愈加强烈。
银行业竞争的核心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才会出现高水平的管理,才能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制定符合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从业人员行业标准,建立科学的从业人员考试、培训、认证体系,为银行和客户提供鉴别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专业技能的参照,对于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银行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考试介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和风险管理,考生可自行选择任意科目报考。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2009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10月31至11月1日日举行,本次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发布均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进行。
考生正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考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成绩。考试科目
经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分别于5月底和10月底举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和风险管理,考生可自行选择任意科目报考。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
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仅针对2008年5月的考试)。
公共基础科目:公共基础。
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贷款、个人信贷。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每年两次考试,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一般都在5月底和10月底举行;
2010年上半年考试[1]时间为5月29日--30日。
建设进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设的进程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设已经走过将近8个年头。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专门的研究班子,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
2005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重新启动该项工作。
2006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到协会视察工作时明确提出,中国银行业协会今年的首要任务是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起来。
2006年2月2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五次会员大会,将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和“十一五”规划。
2006年5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报告和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的议案。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小组制定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考试大纲等。
2006年6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成立,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出任认证委员会主任委员,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的法人代表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出任认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6年7月31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成立。
2006年8月27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
2006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个人理财和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试点考试。
特别值得说明的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都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调研和论证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内有关高等院校为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大纲的拟定及题库的前期建设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许多国外及港澳金融机构在智力、技术、资金等方面与协会开展合作。
基本原则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性原则,要逐渐统一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使其更加规范、客观和公正;二是权威性原则,要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领导机构,以行业公认的方式制定相关资格考试规则,使资格认证制度适用于各类银行机构;三是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资格认证工作将在中国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吸收和借鉴市场成熟的经验及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认证体系;四是整体规划、逐步推开、分步实施的原则: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要从长计议,整体规划,先试点,再分步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基本构成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基本构成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首先,开发资格认证标准。标准的开发基于这样的理念,即一家银行之所以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它真正的基础在于:必须保证它的每一位员工都符合相应的标准。每一个银行业从业人员都应该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并自学遵守法律法规,都应该具有较宽广的从业知识,同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领域受到过基本训练。即便是最具基础性的从业资格标准,从业人员在达到上述目标时也需要指导。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有责任去指引银行业从业人员朝向这些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目标前进。
其次,围绕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认证考试制度建设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依据客观而订的标准,建立能够有效地测试和评定受试者综合水平和能力的合理的试题结构,二是要以受试者容易参加并且经济的方式推广认证考试。
第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资格审核。通过相关科目考试后的从业人员,还要接受从业纪录资格审查,最终确定是否能够获得资格证书。因此,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仅仅是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同时也说明了证书持有者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
第四,为了使从业人员始终保持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准,要求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由专家遴选出银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对持证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持证人员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持证人员接受的继续教育将作为证书有效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关信息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准会员。
截至2009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132家会员单位和1家观察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观察员单位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共有10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自律部、维权部、协调部、教育培训部、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联络部、国际关系部、计划财务部、热线服务部。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8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