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专项基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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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弱视是一种儿童常见病,发病率为3-5%,全国约有1200万儿童患有此病。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儿童患有弱视疾病的情况就更为严重。儿童弱视的主要特点是,眼部无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仍低于0.9。儿童弱视主要由斜视、屈光不正、屈光参差等因素引起,使得光线物像不能清晰的在视网膜上成像,造成视网膜视细胞、视觉传导路神经及视觉中枢神经等功能发育异常或细胞褪化。弱视不但视力差,而且没有同视功能和立体视觉功能,将严重影响儿童的发育、学习及正常生活,甚至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乃至人的前途命运,给一生带来极大痛苦。此病最佳治疗时期是学龄前,随着年龄的增长,治疗效果逐渐下降,治疗难度不断增加。

为解除弱视儿童特别是解除贫困家庭的弱视儿童因弱视造成的身心痛苦,2002年6月6日,在"全国爱眼日"暨中国儿基会推出"安康计划"两周年之际,设立的一项造福于弱视儿童的专项基金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并成立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监督委员会"。二、项目任务通过组织社会捐赠筹集资金,用于资助患有弱视疾病的特困家庭的儿童,让他们得到及时良好的治疗,摆脱因弱视病痛给他们的生活、学习带来的困扰,使孩子们健康成长。三、项目口号给孩子们一双明亮的眼睛四、项目组织机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顾 问:陈慕华 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名誉主任:顾秀莲 中国儿基会理事长

主 任:莫文秀 最高人民检查院纪检组组长 中国儿基会副理事长

副 主 任:程淑琴 中国儿基会副理事长

冯丹藜 香港泰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 员:(名单略)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项目办公室"五、基金使用原则坚持基金管理透明和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六、资金用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资助资金的使用分为资助治疗经费和宣传、培训等。七、资助标准资助一个弱视儿童患者一般需治疗费5000元(包括住宿费和部分交通费)。八、资助程序1、由基层妇联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确认资助对象,省级 妇联报中国儿基会。

2、受助者持中国儿基会指定的北京光彩明天儿童眼科医院检查或当地医院眼科医疗诊断确认患有儿童弱视疾病证明,到指定医院诊治。

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情况、资助计划以及患儿病情和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并将资助金额、资助办法、治疗地点、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

4、凡到北京光彩明天儿童眼科医院接受资助治疗的,需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弱视专项基金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九、资助跟踪与效益评估为了及时掌握资助情况,总结经验和不断完善资助办法,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弱视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部分资助对象进行跟踪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者、受资助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请各地妇联组织或儿童基金会及患儿家长做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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