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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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制定推动全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省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全省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省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制定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省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

(十一)制定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省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制定全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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