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慧玲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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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慧玲 女 法律副教授。 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在读)。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教学工作20年,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先后讲授过《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刑诉法》《民诉法》等十多门法律课程,在教学工作中,根据法律教学的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本人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为主的方式,激发学生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并在教学中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教学中语言准确、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板书规范,并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在课余时间还撰写论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性质和社会价值》、《金融领域犯罪的特征和防范对策》、《论奥林匹克委员会人身权的保护》等论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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