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云,男,汉族,四川通江县人,1959年11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1978年11月—1979年3月在通江县涪阳税务所工作,1979年3月—1979年9月在达县地区税务干部培训班学习,1979年9月—1983年11月在通江县税务局工作,1983年11月—1984年7月在通江县委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办公室工作,1984年7月—1993年10 月在通江县纪委工作(其间:1985年9月—1987年7月在西南师大读书,1987年9月任纪检科长,1988年10月任纪检室主任,1989年7月任县纪委常委,1993年7月任县纪委副书记),1993年10月—2006年11月在巴中市(地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其间:1994年1月任地纪委委员(副县)、纪检一、二室主任,1995年6月任地区纪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1997年6月任地纪委副书记(正县),2002年11月任市监察局局长,2005年1月—2006年4月主持市纪委工作,2006年11月—2009年2月任中共南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书记、县长,2009年2月任中共南江县委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