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高村是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个普通村庄,有人口482人,耕地1414亩。早在上世纪70年代,种高村就是典型的井灌区,地下水是该村惟一的水源。由于在黑龙港流域,该地区是华北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种高村的地下水净水位已接近80米。
近几年,种高村曾进行过多次节水实践,他们运用咸淡混合水浇地技术受到水利部门的肯定。但是村民们发现,随着技术节水的普及,进一步节水越来越难。2004年,种高村所在的桃城区被水利部列为全国节水试点区,此后,种高村又被桃城区列为制度节水的试点村。
2004年9月,种高村成立了节水自治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该协会由全体用水户直接参与,每户定1名会员,5~10户选出一名会员代表。这样种高村共选出20名会员代表。在随后的代表大会上,选出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执行委员会,执委会中有专门会计,负责全村用水核算。
根据近几年种高村用水统计,桃城区水务局给种高村定了用水额度,即一个年度用水42万立方米。根据每户的人口、耕地、牲口、果树情况,协会把水分解到每个农户,每户村民都有一个《水权使用证》,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农业生产都要凭证用水。
种高村农民用水者协会在村两委领导和协调下,制订了协会章程和机井管理、财务管理、水权交易管理、用水奖罚四项制度。
根据水权交易管理制度,种高村的水权可以自由交易,缺水户可以向富裕水户买水。根据用水奖罚制度,按照同等作物实际灌溉总亩数和灌水总量,计算出一轮次每亩作物灌水的平均数,以此为基数,在基数上下浮动5%范围内不奖也不罚,用水户依次比照,比用水范围节水1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奖励0.03元,超出用水范围1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罚款0.03元。奖罚比例依此类推。
今年7月底,种高村农民用水者协会兑现农业用水奖罚。村民种占表因农业用水超量被罚款5元,村民种兴贵因节水受奖47元,同时他也创下一项纪录,一亩地一个轮次用水26立方米。
种兴强是种高村农民用水者协会副会长兼会计,据他统计,全村有20多户属于不奖不罚,60户被罚款,50多户受奖。他说,好像被罚的户很多,但实际上大家都省钱了,种高村现在用水量比过去少了30%,仅浇地电费一项村民节约了3万多元。
种高村的水权改革初见成效,每亩地一年可多节水100多立方米。衡水市桃城区水务局局长邢宝林评价说,更重要的是,节水观念在种高村深入人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