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2008年5月30日取得河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直属郑州市司法局,是一家定位于为企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系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辽宁邦德信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单位,是郑州家政网络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单位,是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法学教学实习基地。
华浩律师事务所地处郑州市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区——金水区,位于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郑州市顶级5A级智能甲级专业写字楼,与中原标志性建筑河南博物院隔路相望,毗邻郑东新区,商都城市核心地带,交通路线辐射四周,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全所办公面积近500㎡,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接待室、会议室、档案室、电教室、局域网、互联网充分满足办公需要。
华浩律师事务所是以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组成的一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现有成员20多人,其中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律师4人,硕士以上学历3人,其余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大多来自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等重点、知名院校,完全有实力为企业提供卓越的法律产品与法律服务。
华浩律师事务所把“规范服务、团队制胜、专业制胜”作为服务理念,建所宗旨定位于“以最为经济合理并最为快捷有效的方案服务于企业,成为一家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有社会责任感、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机构”,坚持“企业之事无大小,每个项目必须尽力‘倾尽所有的法律法规,倾尽所有的类似案例,倾尽所有的能够进行交流的法律同仁’”。在成员中倡导 “勤奋工作,主动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精神。为保证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并特别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本所及外所在企业服务上有特长的资深律师组成,对重大疑难项目进行论证,真正做到合华浩“万人之力、万人之策”,满足客户“一己之事”。在华浩,客户依托的不是一两名律师,而是华浩所的整个律师团队。
华浩律师事务所完善客户接待、反馈、投诉和回访制度,始终把客户权益放在第一位,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高效、合法、规范的增值服务,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与诸多金融、房地产以及投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我们不追求最大,却苛求最专业;我们不追求最好,但苛求最努力。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标志和中英文名称与标语解读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识别系统的基本要素,是由事务所标志、名称标准字、标准色构成,有关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对外、对内视觉的传达沟通和形象的认知、使用,均以该要素为核心。其中,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标志是以“华浩”的首字母“H”为设计元素,以“H”的形态结合中心圆点恰好是一个眼睛的形态,象征严肃、正直的“法眼”概念,简洁明了的突显了行业特征,而眼睛则代表着敏锐的洞察力及分析力。整体标志以一个绝对对称的圆形展现出华浩人的庄重、公正的专业形象,给人以信赖感。以沉稳的湖蓝色为标准色,犹如天空或大海,具有博爱、包容和深邃、理智与准确的意象。整体简洁、大气、形象而富有趣味性。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的英文名称是“whohow law firm”,其中“whohow”是“华浩”的英文音译,而“law firm”则是律师事务所的英文翻译,同时“who”是“谁”的意思,“how”是“怎么样”“如何”的意思,而律师的职责就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断‘谁怎么样’‘谁如何’”,因此,就有了“论证谁是谁非,判断何去何从”这句标语,它既与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的汉译意思对照,又体现了华浩律师工作的特征。
综上,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的标志、中英文名称和标语相互联系,融会贯通,浑然天成,共同构成了华浩律师事务所的可识别系统,为人民群众了解华浩、走向华浩和华浩律师所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开启了一扇窗,“华夏文明五千年,浩然正气解民悬”,相信,通过这扇窗会有更多地人了解华浩,走向华浩,华浩所会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而在法律界、在华夏大地上树立起浩然正气的丰碑。
华浩律师事务所工作守则
一、热爱祖国,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忠于事实。
二、视所如家,以己为主,珍惜公物,珍惜所誉。
三、着装整洁、用语文明,注重修养,陶冶品德。
四、诚实守信、严密审慎、高效优质、尽职尽责。
五、秉公办事、团结协作、遵章守纪,敢于担责。
六、严格保密,统一收案,统一交费,拒绝礼酬。
七、主动热情、礼仪谦和、耐心周到、客户至上。
九、尊重同事、公平竞争、团队协作、共同提高。
十、敬业勤业、努力钻研、勇于拼搏、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