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炒汇主要有两种组织方式,一是代理商制,境外投资公司提供交易平台,并委托境内代理(投资咨询公司或个人)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展境内投资者参与,投资者通过互联网登陆境外网站完成注册、开户、交易的模式。二是现场交易制,境外投资公司委托境内代理人直接在境内租赁场地、设立办公地点、招募会员,推行会员制交易,与证券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在营业场所内完成交易。可以说,目前居民从事网络炒汇的时机尚未成熟,因为在网络炒汇交易及监管中尚存在诸多问题,这必然会给网络炒汇者带来严重的风险和危害。首先是网络炒汇交易缺少法律保护。1994年证监会、公安部、外汇局、工商局联合出台《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出台文件中明确规定凡未经证监会和外汇局批准,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都属违法行为。由此可见,从事“网络炒汇”交易双方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资金的安全更无法保证。其次,投资者资金面临交易风险。投资者签订合同的对方是“网络炒汇”公司工作人员,而不是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公司。如交易中发生纠纷,与境外投资公司和境内中介公司无任何法律关系,公司责任会推卸给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承担。另外境内网络炒汇公司的合作伙伴均为境外机构,我国监管部门无法对其公司控制。据调查,一些网络炒汇公司所声称的境外合作公司在国内没有工商登记及驻华机构,有的境外公司直接利用互联网宣传,指导投资者按照网站要求,向境外办理汇款,进行炒汇,使监管产生“真空地带”。第三,相关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有待明确。目前外汇管理的首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但在实际打击处罚网络炒汇时,很难从法规中找到适用的处罚依据,由于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认定较难,工商和公安部门也很难找出相对应的处罚依据及标准。对网络炒汇中涉及的资金流动、网上交易等无直接对应关系的交易行为,如何取得证据、固定证据、认定证据,如何认定无法落实交易另一方的行为,都需要在法规中给予进一步明确。“网络炒汇”看似外汇买卖,但其交易中无实际的外汇交割,属于远期期权交易。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其中经营外汇产品的金融机构准入审批属银监会管辖、产品涉及的期权期货交易产品审批属证监会管辖、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及超范围经营属工商局管辖、欺诈欺骗行为属公安部门管辖。由此可见,对网络炒汇的监管需各部门统一协调、做好各自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与正确引导,提高投资者素质。在投资品种日益增多的今天,应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点面结合,正反结合,大力宣传“网络炒汇”的严重危害和存在的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合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使投资者走向理性投资和成熟投资。当然,对于网络炒汇应当采取疏堵并举,进一步丰富境内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境外有成功经营的经验,属于外汇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投资产品组成部分,可作为今后我国外汇投资参考品种和外汇交易产品的有利补充。但是要在时机成熟时,并且在严格把关、完善对境内代理公司的审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做好境外投资公司的备案登记业务的准备工作后,开放此类交易产品。相对于其他虚拟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而言,汇市尽管不是尽善尽美,但可说是最“干净”的投机市场。对网络炒汇不能堵,只能疏。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在世界虚拟金融市场如日东升的衍生金融产品网络交易方式在进入中国后也会变味。这种交易方式的特点是无形化、小型化、虚拟化、全球化、人性化,竞争力极强。在最近的几年里,不仅国际汇市被它一点点占领,期货市场已经向网络化投降,甚至全球最大的股票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也已宣布,将取消席位制,走网络化之路。但是,广义的网络交易与网络炒汇有两个本质区别:一是网络炒汇的网络操作平台必须连接到家庭;二是网络炒汇的“操盘手”可以是投资者自己。这也是网络炒汇或网络炒其他衍生金融产品之所以受到国际市场和广大投资者欢迎的原因。网络交易不可阻挡在如何看待网络炒汇及寻找解决网络炒汇在中国如何生存和发展的思路时,我们必须正视经济全球化、金融交易虚拟化和自由化的国际潮流,了解网络交易的渗透能力和竞争力。从促进中国金融体制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及加快中国现代金融市场建设的大局出发,破除旧观念,展现新思维。我们知道,网络交易是挡不住的世界潮流。无论是商品还是货币,无论是期货还是现货,无论是实盘的还是虚拟的,网络上什么都可以买卖,买卖也越做越好。尤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外汇的现货买卖,就好像商品买卖一样,什么形式都行。有买的就有卖的,政府很少干预。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外汇交易信息直达每台电脑,操作平台也延伸到家庭,这是过去难以想象的。因此,普通投资者可以借助网络走进国际市场,为市场注入最具生命力的新鲜血液。在对2004年国际外汇市场的交易量统计中我们发现,外汇交易量比前两年有了惊人的增长,每日平均接近2万亿美元,远远超过其他虚拟金融产品的增长。而在全部外汇交易中,即期、远期、互换和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市场占比分别为20%、6%、32%和42%。所谓网络炒汇主要指场外衍生品交易,即虚盘保证金杠杆式交易,其在整个外汇交易中的份额大于40%,且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
网络炒汇发展快速,这其中有很重要的技术性原因。在通常的外汇交易系统中有三种模型:下单交易、询价交易、直接点击交易;而在市场上的外汇交易一般又存在三种方式:限价交易、限时交易、点差交易。从效率上讲,直接点击交易肯定胜过下单交易和询价交易,而点差交易又比限价交易和限时交易更机动灵活,风险可控性高。在网络炒汇平台出现以前,能够直击操盘的只有银行或坐市商的操盘手,投资者只能采取下单交易或询价交易,这无疑会降低效率并贻误战机。而电子商务的出现,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的设计日益成熟之后,专门为投资者设计的网络操作平台可以使投资者本人直接操盘进行点击式交易,而且既可以限价、限时,更可以进行通过银行交易平台难以操作的点差式交易(在波动幅度很小的区间内随时买卖)。所以,它是交易手段的革命。
什么叫点差式交易?据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的监测记录显示:有一个温州客户,资金量只有300多万美元,一天内频繁操作。“去年8月底的一天,从晚上8点到12点,4个小时进出了8次,每次动用30万美元左右,竟然做出了2600多万美元的量。”这个客户之所以能够快进快出,就是因为采用了点差式交易,能够在波动很小的区间内,频繁进出,既做多,也做空。
警惕网络炒汇
“网络炒汇”的欺骗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网络炒汇”网络交易平台系统所显示的汇价与正规外汇行情分析软件上有别。据了解,在银行做实盘外汇买卖中出现的汇价最高点和最低点始终未在“网络炒汇”的交易平台中出现。在交易中,交易人最终成交的价格点位与确认的报价点位总是存在差异。
二是在“网络炒汇”的交易平台上做交易,时常会莫名其妙地断电或出现网络故障,交易人不得不利用境内中介公司提供电话号码做电话委托交易,交易的结果同交易人想要的结果总是不一致。
三是交易的代理人经常以自己所谓的“专业”判断,误判汇价走势,造成交易人的错误操作,或强制交易人买空卖空,造成交易人的亏损。从有关部门掌握的“网络炒汇”交易资料看,绝大多数交易人都是先小赢几手,最终以大亏告终。
四是“网络炒汇”交易无任何保障。据了解,交易人交存的保证金,都要先交存到境内中介公司指定的某个人的个人账户里。这样,交易人即使想中止交易,也很难拿回属于自己的资金。
目前在国内多个大中型城市普遍存在的网络炒汇具有相似的运营模式,即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成立一家代理公司,该公司通过报纸、网络进行保证金宣传,诱骗投资者参加培训,在培训时安排“外汇理财师”授课,讲解高回报的保证金交易方式,宣传夸大保证金交易的巨大收益,以达到吸引投资者向境外指定账户汇款并成为其会员的目的。在巨大的财富效应影响下,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屡屡上当。
网络炒汇之所以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不在网络炒汇本身,也不在于经营这些网络交易平台的究竟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关键的原因是网络炒汇在中国没有阳光化:没有中国金融资本的介入和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参与者和经营者都是“遮遮掩掩”、“偷偷摸摸”。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下,一些不良分子看准监管部门认知盲点所造成的监管真空,利用外资金融机构的“偷渡”心理和中国少数老百姓梦想一夜暴富的投机性,借经纪人之名行金融掮客之实,为自己赚钱而不择手段。实际上,我们看到的许多案例都是中国人在骗中国人,更准确地说是两头骗。
当然,在很多骗局背后,这些外资金融巨鳄和金融小鳄们也是有责任的:急于抢占中国市场的贪心使他们良莠不分地招徕所谓掌握金融资源的人充当掮客,通过他们在中国大陆从事“地下活动”,只要能够吸引客户就支付高额佣金(据我们的调查,一个经纪人若能掌握300万资金的客源,一年的佣金收入可达上百万,甚至300万),而不管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这种短视行为免不了为“滥竽充数”和“招摇撞骗”者提供机会。最近有报道称,香港和台湾的经纪人职位突然紧俏,甚至一些有不良记录的经纪人也被网络炒汇网站高薪雇佣。由此证明,一些外资金融机构的确有急功近利的盲动心理。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指出,由于网络炒汇经营者有大展宏图的雄心,所有网站设计的原则是全球经营,不分国籍也没有国界,参与者来自世界各地,因此,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珍视自己的名誉,顾及自己在投资者甚至政府机构中的形象的。因为,哪怕一个小小的侵权或违规行为,如果通过网络传播,也立即会在同行和投资者间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使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品牌毁于一旦。因此,网络炒汇的经营者比任何人都知道网络的厉害,正所谓,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坑害投资者就是坑害自己。所以,明目张胆的坑蒙拐骗者一般只局限在“金融掮客”,而不是公司行为。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自认为被骗的“投资者”在寻求法律支持时没有胜诉,甚至没有被受理的原因。根据我们的调查,除了利用地下金融渠道进出资金之外,大多数网络炒汇平台在中国的经营方式与在世界其他国家的经营方式完全一样,中国的投资者并没有受到歧视和侵害。
有张有弛疏堵之道
炒股票如同敲三家(类同于争上游游戏),炒外汇好比打桥牌。这就是说,在股票市场上挣钱靠的是运气,在外汇市场上挣钱靠的是分析。相对于其他虚拟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而言,汇市尽管不是尽善尽美,但可说是最“干净”的投机市场:投资者不用劳神于每支股票的业绩,不用担心期货多空双方的内幕交易,每日巨额的成交量,使任何机构也没有坐庄的勇气,索罗斯、巴菲特所能了解到的信息,普通投资者一样可以了解到,全球的投资者和投机人都在相同的时间看着相同的报价和图形,数十家网络交易平台和几千家坐市商将全球几千万投资者和投机人连接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能否赚钱是由自己的本事决定的,特别是对那些网络炒汇者而言。
网络炒汇在中国有极大的市场机会和发展潜力。这首先是因为中国经济经过26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劳动者创造的超额剩余价值必然大量地转移为储备;其次是因为转移为储备的财富很少有实现保值增值的投资机会。大家都经历了负利率、股票跳水、期货血本无归等等的现实,就是房地产,若作为投资保值工具也要打上问号,很多情况下房租可能抵不上按揭贷款利息。对目前国内投资者来讲,汇市是风险小而机会大的投资选择,特别是网络炒汇,相对于实盘风险更小,更适合小资金进出;还有一个关键点,中国的投资者在过去的相当时间内与世界是隔绝的,不仅资金不能自由进出,资讯也见不到。现在,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和进步,资讯无国界,资金难设界,跨境交易不可阻挡。这些因素使网络炒汇会以我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发展。
当然,不主张没有心理准备和风险准备的人盲目参与网络炒汇。再干净、再理想的市场,其本质仍然是投机市场,只要是投机市场就会“吃人”。所以,只讲保值增值,而不讲赚钱,更不讲赚大钱。因为,贪心有多大,风险就有多大。《新民周刊》此次分析的案例中也能看到贪心的影子。
对网络炒汇不能堵,只能疏;对进入中国大陆的网络炒汇境外坐市商,不必一律轰出去,而要使他们阳光化。具体的办法就是中资介入,监管介入。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办法,大公司,小公司统统可以进来,先交保证金,再定期检查各家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风险控制程度。甚至可以再进一步:要求所有网络平台都必须有中资介入。这既有利于监管和控制资金外流,又等于为我们免费培训,同时,投资者可能更放心。
外汇监管障碍怎么办?这应该不是难题,因为现在的许多外汇监管措施都会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而逐步解除。而且,在我们的设计中,可以先进行外汇对境外衍生金融产品的买卖,待人民币的改革推进后,再进行人民币对外币的买卖。我们不能把网络炒汇仅仅视为对外汇监管的挑战,应该更多的把它视为机遇。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曾经说过:一个国家的银行和金融业的发展对于经济自由度越来越重要。中国在自由度方面排名不高,可能是银行和金融业拖了后腿。资金是经济的血脉,这个渠道必须畅通,金融自由了,整个肌体才能感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