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系学生会管理制度学生会是团委管理下的一个学生组织,是一个由学生自主管理并始终以学生为第一服务对象的团体。学生会干部应本着“想同学之所想,为同学服好务”的工作宗旨,以“主动、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分工、协调、合作”的工作理念,全心全意为我系同学服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信息技术系学生会是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信息技术系学生的群众性团体组织。在系党总支和系团总支指导下,依靠全体学生开展工作。第二条: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工作,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信息技术系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招聘制度
第一条:招聘的基本标准:思想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
第二条:招聘步骤:书面申请——面试——笔试——试用——正式录用。
第三条:副主席、办公室及各部正副部长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由主席聘用;干事由系学生会招聘委员会聘用。
第四条:每学年开学伊始,系学生会成立招聘委员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及各部正副部长组成),准备召开新一届的干事招聘会。
第五条:在招聘过程中,系学生会应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聘同学如发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招聘委员会检举,若检举属实,招聘委员会将公开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招聘如遇特殊情况或要求,由本部门部长具体制定与实施,但需经主席团批准。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三条:在工作中各部长应该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应该对正副部长负责。
职责分工
主 席
1、学生会主席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信息技术系党总支和团总支指导下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每学期初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工作例会,听取各部的工作意见,并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3、协助班委会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认真贯彻和落实学院及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院团委书记和系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情况;
5、协助学院德育部门召开全院学生干部会议,团结学生干部,帮助学生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定期小结,定期汇报;
6、加强同各班班长的联系,指导各班的有关工作;
7、对内与学生会各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对外要宣传信息技术系,并带领各学生干部去吸取其他系的经验教训,以此促进本系学生会的完善和发展;
8、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大型活动;
9、总体负责招募、选拔学生会新成员;按时完成系团总支、院学生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完成指导老师交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时,由主席指定一位副主席代理主席工作;
2、协助做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
3、依照分工,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的工作。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工作;
2、负责学生会宣传、文书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汇总工作;
4、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学生会对外联络;
6、做好学生会财物的管理工作,做好正常账目的记录工作,并定期公布,参与各部门物品的采购工作;
7、负责学生会的常规会议的主持和考勤工作。
8、收集反映我系广大同学的要求以及外系和社团发展方面的事迹经验。
9、完成指导老师交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各部部长
1、负责完成本部门学期各单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按照主席布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
3、负责本部门干事的招聘、安排;
4、及时了解本部门干事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能协调干事间的关系;
5、部长应熟悉学生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他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应及时给予支持;
6、按时完成正、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各部开展活动前需向主席(团)请示,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拟计划开展活动。
各部干事
1、干事应通过严格招聘程序进入学生会;
2、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所在部门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3、与其他部门干事团结互助。
第四章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月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例会参加人员: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及各部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如需要,可安排相关班级班长及干事参加。
第三条:如接到临时工作任务主席交由办公室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部正副部长必须全部到齐。若部长无法到达,则要求安排本部门干事或成员参加会议,并及时汇报会议情况。
第四条:每次例会由学生会办公室记考勤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详细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会上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会上,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汲取经验,指出不足,以便今后活动的开展。
5、会上,各部长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总支询问,三天内给各部部长答复。
7、会上,主席须将下月活动的布置告知各部部长。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凡学生会成员请假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由部长签字并交于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生效;部长请假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主席签字并交于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生效。
第二条:无书面假条一律按旷会处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务实。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学生会处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使用经费前,须提交《活动申报表》、《财务预算表》并经主席审批,再由团总支副书记签字。
第二条:各部开展工作所花经费报销:须出示发票及清单,由主席审核后交给办公室到系团总支报销。
第三条:各部门具体经费收支根据各部门的详细管理制度,如有分歧,以本制度为先。
第四条:财务支出凭证由办公室保管,负责对财务的监督。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统一评定,于每学年年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学生会向系团总支推荐,参加院“三好学生”的评比。
第三条 学习成绩合格,在工作表现出色的干事,通过系学生会干部评比,列出相应的工作成绩,由系学生会授予“优秀干事”称号。
第四条 如系学生会每月例会无故不按时召开,责任由主席承担(特殊情况除外,但也应于一周内补开)。
第五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须请部门里一位相关同学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传达。
第六条 如干部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给系团总支。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本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须征得半数以上干部同意方可修改,修改后的制度须经三分之二干部通过方可正式颁布。本制度自2008年10月执行,解释权属信息技术系团总支。
信息技术系学生委员会
二00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