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不是作家茅盾的名字。
参见:自相矛盾。
【矛盾释义】1、
语出《韩非子难一》。
原文: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攻之。”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攻也。”或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白话翻译: 有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穿不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有人问他:“用您的矛来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答不出来。
矛:进攻敌人的刺击武器;
盾:保护自己的盾牌。
本文告诉大家:自己说话做事前后抵触,不动脑筋。
夫:句首语气助词,表示要发表议论。
自相矛盾:比喻言语或行为自相抵触。
坚:坚固。
利:锐利。
2、辩证法上指客观事物和人类思维内部各个对立面之间的互相信赖而又互相排斥的关系。
3、形式逻辑中指两个概念互相排斥或两个判断不能同时是真也不能同时是假的关系。
4、泛指对立的事物互相排斥
例子:他俩的意见有矛盾。
【逻辑矛盾】亦称“自相矛盾”。指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作出的互相矛盾(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或互相反对(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的判断。如说:“我承认万事万物都有矛盾,但是我认为咱们班上没有矛盾。”逻辑矛盾是一种思想上的矛盾,它不同于辩证法所说的那种思想上的矛盾。其区别在于:(1)前者是思想混乱的表现,而后者则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想上的反映。(2)前者是违反思维规则的结果,是不正常的,后者则是正常的思维所固有的。(3)前者是思维发展的障碍,后者则是思维发展的动力。(4)前者是可以排除的,后者则是不可避免的。
而悖论也是一种逻辑矛盾:
谎言者悖论最常见的例子是“我在说谎”这个句子。因若我所说是真(“我在说谎”),那我就不是在说谎;但若我所说是假(“我不在说谎”),那么我就是在说谎了。所以无论这句子是真或不真,情况都不可能成立。
起源
西元前6世纪,克利特哲学家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
这句话有名是因为它没有答案。因为如果艾皮米尼地斯所言为真,那么克利特人就全都是说谎者,身为克利特人之一的艾皮米尼地斯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所说的这句话应为谎言,但这跟先前假设此言为真相矛盾;又假设此言为假,那么也就是说所有克利特人都不说谎,自己也是克利特人的艾皮米尼地斯就不是在说谎,就是说这句话是真的,但如果这句话是真的,又会产生矛盾。因此这句话是没有解释的。
全能悖论始见於中世纪,因在基督宗教的教义中,至高无上的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的,因此亦称全能上帝悖论。全能悖论不是要否定全能者或证明上帝不存在,而是指出「全能」这观念隐含矛盾,不可能存在着全能上帝,即使上帝存在,亦不会是全能的。
全能悖论可以有很多种问题变化,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
上帝能创造出他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吗?
上帝能创造出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吗?(一般性论述)
依此推论,若果上帝做不出他举不起的石头,他就不是全能。反之,若上帝举不起这块石头,他亦不是全能。
有一个类似的变形,称为万能溶液悖论:「是否存在一种万能溶液,它可以溶解一切物品?」
另一个变形关於人类的品德。上帝是全能的,上帝希望人类善良,因此上帝应当使每个人都变得善良。但现实并不是这样,所以上帝并不是万能的。
依此推论,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溶液的话,那麼,该用什麼容器装?反之,如果有容器可以装它,那它就不是万能溶液。当然,从容器角度讨论万能溶液悖论有一定严密性问题,因为「存在该种溶液」与「存在相应的容器来盛装」没有必然联系。
悖论概说
反对「全能论」的人认为,「全能」这概念含有逻辑矛盾,不可能存在着全能者。其理据及推论方式一般如下:
排中律
无论 X 是甚麼,如果X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X就不是全能的,因为这样的石头就不是X能举起的(X至少有一块石头举不起,那就是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出,即有所不能);如果X不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X也不是全能的,因为X造不出这样的一块石头。(X至少有一块石头造不出,亦就是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出,亦即有所不能)
所以,无论X能不能造,X都不是全能的。由於「能」和「不能」已穷尽一切有关的可能性(排中律),因此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X都不会是全能的。
以归谬法反证
先假设「存在全能者X」(命题A),然后可得出两个命题:
X能造出任何石头
X能举起任何石头
由P可推出R:「X能造出X举不起的石头」,与Q「 X能举起任何石头」产生矛盾(或由Q推出S:「宇宙不存在并且不会出现X举不起的石头」,与P「X能造出任何石头」产生矛盾)。
根据归谬法,由於前提A可推出矛盾命题,即可推出前提A内含矛盾。否定前提A可得出「不存在全能者X」。
圣经的「神不能」的宣称
(雅1:13)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
(提后2:13)他不能背乎自己。
全能论者的回应
支持「全能论」的人认为,「全能」这概念不含逻辑矛盾。支持「全能论」的理据如下:
全能者不在逻辑限制之下
全能者超越逻辑矛盾限制,逻辑亦不能拘束全能者
上帝创造宇宙万物,自然是无所不能
运用手法如下:先在问题前加上「万能的/全能的」字眼,即:「万能/全能的上主能造出他举不起的石头吗?」,然后说「问题有矛盾」
「石头问题」的目的是在逻辑上否定「全能」的可能性,而不是否定「神」的存在。主语是谁并不重要,无论答「能」或「不能」,那人都不是「全能」的,也就是说「全能」是逻辑上不可能的。
「这块全能者举不起的石头,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是「因为上帝是全能的」。但「上帝是全能的」这个预设,正在被质疑。事实上,反全能论已证明「上帝是全能的」为错。用这个错的预设,才能得出「这块全能者举不起的石头,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的结论,因犯了『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的谬误,这推论是不健全的。反观上文反全能论的论证,没有先假设「上帝不是全能」。
全能者在逻辑限制之下
全能者虽然是无所不能,但亦不能做出不合逻辑的事,如画出「圆的正方形」、造一块自己「举得起并且举不起的石头」等,但这个论点,在李天命的著作「李天命的思考艺术」中已指出这是犯了「乞求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 petitio principii)的逻辑谬误。
全能者能够造一块石头,之后再限制自己,使自己不能举起该石头。
「不能搬」往往有两种不同的定义: 1.没有能力去搬。 2.有能力但绝对不会搬。
「全能者能够造一块石头,之后再限制自己,使自己不能举起该石头。」两个定义都用上了,用来反「反全能论」是不合逻辑的了。(偷换观念)
重新界定全能二字的定义:即在於没有其他人或物在能力或任何属性超越全能者的前提下,全能者的能力没有限制
最近有人提出另一个论点,指两个「任意大」的数字,在逻辑上是不能分大小的,因为数字是无穷尽的。所以全能的举石能力及全能的造石能力,也是两个没有限制的能力比拼,所以在逻辑上是不分上下的。以此观点的结果,最后这问题的答案是「上帝是不能试探的」。
【马克思哲学中的矛盾简介】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它们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旧矛盾向新矛盾的转化中对旧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例如,如果没有A与B之间的冲突,就不会转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会有盾,矛盾之间不断相互否定,又相互促进其发展,现在演变成导弹与导弹防御体系的矛盾。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还必须注意: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学习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矛盾是客观与主观的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中,也包括主观思想,矛盾只有被人的主观思想所认识,矛盾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统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马克思哲学矛盾论基本问题解答】1、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什么?
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矛盾。
2、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辨证法的根本观点。
3、什么是矛盾?它有哪两个基本属性?
(1)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基本属性:斗争性和同一性。
4、矛盾的普遍性是什么?有何要求?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2)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要求:(1)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2)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5、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它的表现是什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现:(1)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不同的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2)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
(3)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6、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如何?
(1)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个别和一般的关系,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2)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3)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一事物总是和同类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
(4)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为特殊性,反之亦然。
7、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指导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努力探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特殊规律的过程,就体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8、什么是主次矛盾?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1)主要矛盾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次要矛盾指: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3)关系: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9、什么是矛盾主次方面?他们之间的辨证关系如何?
在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必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此即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另一方则处于被支配地位,此即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0、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认识方法
(1)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3)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
【毛泽东的《矛盾论》】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 。原是1937年7~8月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所讲的《辩证法唯物论》的第三章第一节。后作者作了部分补充、删节和修改,于1952年暂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再版时移入第一卷。该书运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从宇宙观的高度,发挥了列宁关于两种发展观的思想,不仅指出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指出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书中还阐明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②全面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该书从 5个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特殊性的理论,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结又相互转化 。并提出了“ 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的论断。③论证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认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客观依据,规定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定义,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并论述了矛盾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根据和条件。④具体地阐明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认为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⑤分析了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系统地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专著,其论述紧密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哲学基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逻辑矛盾与马克思哲学中的矛盾的比较】(1)逻辑矛盾是思想混乱的表现,而辩证矛盾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想上的反映。
(2)逻辑矛盾是违反思维规则的结果,是不正常的,后者则是正常的思维所固有的。
(3)前者是思维发展的障碍,辩证矛盾则是思维发展的动力。
(4)逻辑矛盾是可以排除的,辨证矛盾则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