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99年10月。现成员单位有:中组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计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计生委、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老龄协会等25个单位。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具体工作委托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
1、办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