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义,
男,汉族,1966年3月生,安徽寿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无党派。现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律系学习;1987年7月至1988年2月在六安地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科工作;1988年2月至1993年5月任六安地区法律顾问处律师(期间:1992年5月至1993年5月下派至舒城县桃溪镇锻炼);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任六安地区法律事务中心(六安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1997年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律师;期间1996年9月参加司法部刑事辩护高级律师培训班学习);1998年5月至2001年1月任六安地区司法局(六安市司法局)副局长;2001年1月至2005年4月任六安市司法局局长(期间1999年10月至2002年7月法律硕士专业安徽大学教学点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参加安徽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赴美培训班学习);2005年3月至2008年4月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六安市司法局局长;2005年4月至2009年6月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9年6月至今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工作分工: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商务、供销、盐务、物资流通、商贸流通、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联系文联、省属高等院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