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英梅 女,壮族,武鸣县殡仪馆党支部书记、1956年生,武鸣人。1979年12月起一直从事殡仪工作。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亲自收殓多具恶腥腐烂等特殊尸体,带领全体职工做好殡仪工作,热情为丧主排扰解难。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新的丧葬观念。1996年全县火化遗体超千具,遗体火化率达26%。先后评为武鸣县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南宁市优秀共产党员、学雷锋标兵、"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自治区殡葬事业先进工作者、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1997年获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当选中共十五大代表。
方英梅 女,壮族,武鸣县殡仪馆党支部书记、1956年生,武鸣人。1979年12月起一直从事殡仪工作。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亲自收殓多具恶腥腐烂等特殊尸体,带领全体职工做好殡仪工作,热情为丧主排扰解难。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新的丧葬观念。1996年全县火化遗体超千具,遗体火化率达26%。先后评为武鸣县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南宁市优秀共产党员、学雷锋标兵、"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自治区殡葬事业先进工作者、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1997年获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当选中共十五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