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路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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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路局是中山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市内国、省道等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建设、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32号令)等有关公路的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公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拟定我市省养公路的养护建设、管理规划及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全市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国家和省批准的国道、省道建设改造计划。

(三)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具体组织实施本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建设、改造、养护与管理;指导镇(区)、乡村道路建设。

(四)负责本市境内国道、省道的公路路政管理,查处违反路政法规行为;监督、指导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公路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国道105线细滘大桥至沙蓢段车辆通行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执行公路汽车养护费切块包干投资预算。

(六)负责公路科技项目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促进公路行业科技进步。

(七)负责本局科室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调研、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政工人事科

负责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宣教以及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养护工程科

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对辖区内公路大中修、新改建等工程的规划和技术质量监督;负责组织水毁预防和修复;负责对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及办理交接管手续;负责各项生产完成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公路绿化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季度调剂计划,并监控计划实施;负责审核编报会计报表;负责监督国有资产不流失;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路政管理科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的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公路两侧不准建筑区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检查施工路段的通车保障措施。

收费管理科

负责公路规费(含公路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征收工作;负责公路规费稽查管理工作;负责对征稽人员的培训教育。

综合管理科

负责编制局公路工作规划和局科技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局科技管理,组织科技交流、技术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技术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局机械设备管理;负责科技资料和技术情报工作;负责公路工作统计。

安全保卫科

负责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卫生监测和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征兵、拥军优属、民兵及预备役的组建等工作;负责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和纪律监督。

东升、三乡、中山港公路养护所

按照上级下达的公路养护计划、指标和规范要求,负责对辖区省管公路、桥涵、标志标线和公路构造物等进行日常养护和抢险抢修;协助路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公路的巡查,防止破坏和侵占公路行为。

公路规费征稽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规费征稽的法规,负责对本市使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公路规费;负责公路规费稽查工作的管理。下设东升、三乡、中山港三个征稽站。

105国道东凤收费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和桥梁收费管理的法规,负责沙口、细滘大桥及其路段的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负责沙口大桥的管理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公路工程管理所

负责对本市省管公路的新改建、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对公路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下设沥青拌和中心。

路政管理大队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编制本市省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公路两侧不准建筑区的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路段的通车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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