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乐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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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剧琴王居乐先生

简介江苏省淮剧团著名淮剧琴师、曲作家

居乐(1932~2003),江苏建湖人,原名居春勇,1932年生于上海,原江苏省淮剧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奏员。

艺术经历1949年参加淮剧演出,先后在上海联谊淮剧团、镇江淮剧团、江苏省淮剧团担任主奏、作曲。技巧纯熟,演奏完美,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有淮剧“花派”琴师之称。

50年代,曾多次与著名琴师潘凤岭轮流担任淮剧大会串的主奏,到五十年代后期,淮剧界盛传“南潘北居”即指沪上的潘凤岭、苏北的居乐先生。

从艺五十余年的居乐先生,先后承担了百余台大型古装、现代淮剧的音乐创作,并担纲主奏。

著名淮剧音乐家,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原江苏省淮剧团副团长,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会理事,国家一级演奏员。

代表作其代表作:《赠塔》、《告御状》、《秦英平西》、《唐知县审诰命》、《舍妻审妻》、《杨八姐游春》、《狸猫换太子》、《红灯记》、《金色的教鞭》、《福寿图》、《打碗记》、《离婚记》、《双送鞋》等剧目多次参加部、省、市重大艺术活动和文艺会演,并多次荣获音乐创作奖《金色的教鞭》被江苏电影制片厂拍摄成戏曲片全国发行获得好评。

居乐先生最后一次的演出

就在其病逝的前几个月,撑着虚弱的病体圆满地完成了从艺五十周年个人音乐晚会演唱会的专场演出,此音乐会汇聚了南北派淮剧表演艺术家们的参加,南派马秀英、陆少林、筱海红、何双林;北派凌顺武、梁锦忠 裔小平梁国英、吕辅国 王花兰、陈芳、高春林、周海臣、徐永军、王宗珍、王志豪等众多淮剧名家参与的淮剧盛大演出,为淮剧史册留下了极其珍贵的历史艺术资料。

美誉淮剧“花派”琴师、淮剧“南潘北居”。南潘指著名淮剧音乐作曲家潘凤岭先生,北居即指居乐先生。

潘凤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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