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国防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黎 巴 嫩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军队司令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最高国防委员会,成员为总统、内阁部长、军队司令、参谋长等,总统任主席。军队司令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义务兵役制,招募部分志愿兵。士兵服役期1年。军官军衔分3等9级。将官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1 57 1.51 3.75

1992 12 2.33 4.09

1993 62.8 2.75 4.38

1994 71 3.63 5.11

1995 77 4.07 5.29

1996 - 4.55*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5万人(现役)。陆军约4.8万人;海军600人;空军约800人;准军事部队约1.3万人;民兵武装:真主党武装约5000人;南黎巴嫩军(受以色列控制)约25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1530余辆;火炮510门以上;导弹:反坦克导弹20枚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40余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59架以上。作战飞机7架;支援保障飞机52架以上。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60余辆;火炮若干门。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