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兰溪金华火腿:俗云:“金华火腿兰溪出”,兰产“金华火腿”,历史悠久,创于唐代,已有1200余年历史,兰溪是金华各县火腿之鼻祖即主要产地,兰产“金华火腿”质量上乘。其腿皮薄,肉板厚,精肉细红似玫瑰,肥肉透明,赛如水晶,不咸不淡,香气扑鼻,素以色、香、味、形“四绝”闻名于世,既可佐上进酒,又为补益身体之美肴,更是馈赠亲友之珍馐。
营养价值1. 火腿色泽鲜艳,红白分明,瘦肉香咸带甜,肥肉香而不腻,美味可口;
2. 火腿内含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
3. 火腿制作经冬历夏,经过发酵分解,各种营养成分更易被人体所吸收,具有养胃生津、益肾壮阳、固骨髓、健足力、愈创口等作用。
制作提示1. 火腿肉是坚硬的干制品,要炖烂很不容易,如果在炖之前在火腿上涂些白糖,然后再放入锅中,就比较容易炖烂,且味道更为鲜美;用火腿煮汤时也可以加少量米酒,能让火腿更鲜香,且能降低咸度;
2. 整只火腿用刀切开很不容易,若以锯代刀,便可获得理想效果;
火腿贮存
1、火腿存放时,应在封口处涂上植物油,以隔绝空气,防止脂肪氧化;再贴上1层食用塑料薄膜,以防虫侵入;
2、夏天可用食油在火腿两面擦抹1遍,置于罐内,上盖咸干菜可保存较长时间。
3、将火腿用保鲜纸包扎密封,放冷藏室中即可,不宜放冷冻室。
食疗作用
火腿性温,味甘、咸; 具有健脾开胃,生津益血,滋肾填精之功效; 可用以治疗虚劳怔忡、脾虚少食、久泻久痢、腰腿酸软等症。江南一带常以之煨汤作为产妇或病后开胃增食的食品;因火腿有加速创口愈合的功能,现已用为外科手术后的辅助食品。
食用注意一般人均可食用,产妇、儿童及瘦弱者更宜食用。
1. 适宜气血不足者食用;适宜脾虚久泻、胃口不开者食用;适宜体质虚弱、虚劳怔忡、腰脚无力者食用;
2. 患有急慢性肾炎者忌食;凡浮肿、水肿、腹水者忌食; 感冒未愈、湿热泄痢.积滞未尽、腹胀痞满者忌食;
3. 脾胃虚寒的泄泻下利之人,不宜多食;高血压患者、老年人、胃肠溃疡患者禁食。
兰溪“金华火腿”商标“金华火腿”有着1200多年历史,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存在商标之争。经过5年的努力,2007年7月,金华市成功注册了“金华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8年2月15日,金华的火腿生产企业正式启用“金华火腿”证明商标。
企业在刚开始晾晒的火腿上都打上了“金华市金华火腿”的印章。火腿要盖上这一印章,首先要提出申请,同时要具备一系列条件:火腿质量严格把关,原料、辅料、加工时间和工艺流程都有具体规定。最后,还要通过金华火腿证明商标保护委员会的综合审查和检测,才能在市场上销售。“金华火腿”证明商标注册成功后,工商部门迅速出台后续举措,启动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和规范管理工作。到2009年初,兰溪市火腿生产企业积极申请使用“金华市金华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量达到了16500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