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金融系统纪检组副组长刘光新 助理研究员,经济师,男,出生于1954年7月。湖北公安人,1991年毕业于湖北电大,现任职公安县金融系统纪检组副组长。主要贡献:在工作的三十余年里,坚持调查研究,善于掌握第一手资料;曾撰写的《21例鲜黄花菜中毒的调查报告》一文,在首届湖北省食品卫生学会上交流;撰写的《浅谈反腐败斗争与党内监督之关系》一文被县党的组织工作改革研讨会评为优秀论文;撰写的《探索新途径、创建文明行》一文受到省市文明办的好评;撰写的《坚持法纪教育三到位,努力防范金融风险》等文章被荆州金融纪检监察刊物录用:1996年策划并拟制《公安县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金融系统案件统计分析》方案,由专业人员开发为FMIS软件(中央银行分行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转换,自动生成统计报表,自动分析图表与数据等功能,并受到行业专家的肯定。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巡视员刘光新,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参加工作,四

川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领导分工:
协助李建副局长工作
领导简历:
1977.07—1978.09 四川丹棱县仁美公社 前进十队知青;
1978.09—1981.08 成都市建设学校园林绿化专业毕业;
1981.08—1982.01 成都市九里堤苗圃工作;
1982.01—1984.05 成都市园林局工作;
1984.05—1984.09 共青团成都市园林局委员会书记;
1984.09—1986.08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业毕业;
1986.08—1987.07 成都市文化公园党支部副书记;
1987.07—1988.12 成都市文化公园副主任;
1988.12—1991.04 成都市文化公园主任;
1991.04—1996.10 成都市灯会办副主任;
1996.10—2002.11 成都市灯会办主任(副局级);
2002.11—2006.03 成都市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6.03-2008.04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灯会办主任
2008.04—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巡视员[1]